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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業務-信用部
組織業務
部門介紹:
信用部服務項目
農會漁會信用部_CRS無稅務識別碼或出生日期之通知函(個人)(108.12新增)
農會漁會信用部_FATCA及CRS個人客戶自我聲明書暨個人資料同意書(111.12)
農會漁會信用部_FATCA及CRS實體身分聲明書(111.12)
A、活期/活儲存款
  1. 如何開戶往來
    • 顧客申請開戶時,請攜帶欲留存印章並親自(含負責人)辦理
申辦對象 應徵提文件
自然人 第一證件:身分證 。
第二證件:可資證明身分之文件(如:健保卡、護照、出入境證、駕照等) 。
公司 第一證件:1.公司登記證明文件(主管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/ 公司登記證明書或變更登記表 。
2.負責人身份證。
團體 第一證件:1.主管機關登記證照或核准成立或備案之文件
2.負責人身份證
行號 第一證件:1.持商業登記證明文件(如主管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)
2.負責人身份證
B、晶片金融卡
  • 可於本(分會)自動提款機(ATM)上做提款、轉帳入戶、繳稅(費)、查詢餘額、密碼變更等交易。
  • 可於國內貼有標誌標誌的金融機構ATM上做跨行提款、轉帳入戶、繳稅(費)、查詢餘額等交易。
  • 存戶卡片不慎遺失或被竊時,請立即依下列方式辦理掛失:
    1. 營業時間內請洽原開戶單位
    2. 電話掛失: 利用24小時免付費電話語音掛失專線0800-239-121
  • 如您有各項業務疑問或需辦理晶片卡掛失,請洽本(分)會服務專線
    08-7882001 分機 66
  • ATM跨行提領、轉帳手續費及每日限額:
自動提款機ATM 手續費 每日提、轉最高限額
跨行提款 每筆洽收新台幣5元 。 每筆最高限額為:
NT$ 20,000
每營業日最高限額 :
NT$ 100,000
跨行轉帳 每筆洽收新台幣15元 。 非約定轉帳戶
每筆最高限額為 :
NT$ 30,000
每營業日最高限額 :NT$30,000

約定轉帳戶
每筆最高限額為:NT$2,000,000
每營業日最高限額:NT$3,000,000
  • 約定帳戶轉帳,須另行填寫申請書向原存款行申請。
C、代收業務
  • 代收
    1. 公用事業費用(如水費、電費、電話費)
    2. 學雜費、國民年金繳費
    3. 信用卡費(台新、聯邦、遠東商銀、中國信託、國泰世華、永豐銀、新光銀等7家)
    4. 代售統一發票
D、公庫存款
  1. 代理公庫。
  2. 代收各種稅款(牌照稅、 燃料稅、 地價稅、 房屋稅、土地增值稅)。
E、代收票據
受理各種票據(本埠、外埠、即期、遠期)代收,本會將於票據款項收妥後自動存入託收人之帳戶內。
F、定期存款
  1. 依本會牌告利率計息。
  2. 存期別為一個月、三個月、六個月、九個月至一年期。
  3. 可事先約定存單自動轉息或自動轉期,存單到期時可親自辦理轉其事宜。
  4. 計息方式:
    • 存本取息:本金一次存入按月領息。
    • 整存整付:本金一次存入到期領取本息,利息可按月自動轉入活期性帳戶,可約定自動轉其利息不中斷。
G、定期儲蓄存款
  1. 複利計息。
  2. 存期為一年,到期取息。
H、支票存款
開戶對象 應提文件
個人戶 1.身份證、健保卡或駕照(雙證件) 。
2.全戶戶籍謄本。
3.存摺、印章(即甲存印鑑 。
公司戶 1.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(如主管關核准獲經濟部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、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登記證書)。
2.負責人身份證、健保卡或駕照(雙證件) 。
3.全戶戶籍謄本 。
4.存摺、印章(即甲存印鑑)。
5.公司行號之開戶,應予實地查證(即公司所在處拍照查證) 。
6.若為分公司申請開戶,應提出本公司授權分公司開戶之證明。
  • 如有申辦業務疑問,請洽本會信用部支存主辦 05-5823102分機222
I、放款業務
  • 一般放款。
  • 統一農貸。
  • 農業發展基金---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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